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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队长

他走过街道,手里提着一只兔子。

那是沙漠边缘常见的野兔,灰色毛皮,又肥又大。兔子的后腿上绑着简单而结实的草绳,一看就知道是掉进猎人夹子里,然后被活捉到城里卖掉的。在城镇南部的集市上,这种类型的货物数量颇多,不足为怪。

“嘿,队长,看来你买了头不错的兔子啊。”

街角的一个箍桶匠一边忙着手里的活,一边向他打招呼。

“是啊,不仅大,而且便宜,只用了我10个铜子呢。”

“确实很便宜!还有没有啊,如果有的话,我一会也去买一头回来。这兔子够一家人吃一餐了呢。”

“哈哈……那就只能说太遗憾了。那个人只有一只兔子出售,否则的话,也没办法卖这么便宜吧。”

“队长,如果你的兔子皮没用的话,不如给我吧。我可以让我老婆做一双兔皮手套。”

“这个简单,我不缺手套。”

伴随着这些热情的招呼,他提着兔子走到他的居所。那是城镇中一间普普通通,毫无特色的小房子。租金也同样普普通通,毫无特色。

他走进房间,来到厨房。那兔子似乎也知道末日将至,所以不断的挣扎。但是草绳捆得很紧,无法挣脱。他提起兔子,用一把菜刀切开了兔子的喉咙,把兔子血放到一个杯子里。

兔子垂死挣扎,可他抓得很紧,直到最后一滴血都流干,他才把兔子放到一边,转而端起杯子。

隔着杯子,能感觉到兔子血暖暖的,稠稠的。但是当他冲入鼻腔的是是刺鼻的血腥气,令人作呕。

他勉强的压抑住自己的呕吐感,强行喝一小口兔子血。

冲入口腔的这种血腥气变得浓烈,那种咸咸的,暖而粘稠的口腔触感更是超出了他的忍受范围。他控制不住,扑到脸盆前,把嘴里所有的东西都吐了出来。嘴里的粘稠感挥之不去,所以他倒了一杯水,仔细的漱了几次口才让自己舒服些。

我不可能是吸血鬼,哪里有吸血鬼对血会作呕的?!艾修鲁法特自嘲的笑了一下,然后开始剥兔子皮。

他一定曾经是一个擅长烹饪的人——起码是经常做饭的人——因为他发现自己很灵巧的就把兔子处理干净,切成小块,和调料一起放进大罐里。炉火升腾,很快的,罐里就开始散发着肉类的香气。然后,他把火变小了些,然后填上几块较大的,能烧很久的大块柴火,这样可以就可以慢慢的炖着兔子汤,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吃上可口的兔子肉了。

出门的时候,隔壁的那个年轻人笑着和他打趣。

“很香啊,队长,你做得一手好菜。”

没错,队长,这就是艾修鲁法特的新身份。提洛城——就是这城镇的名字,尽管这个名字夸张了点,叫做提洛镇更合适些——的卫戍队长。

这个城镇是一个靠近沙漠,既无资源,也无特产的小城。因为这里确实没有什么油水的缘故,城镇的居民很久以前就从这一带的领主那里获得了自治权。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好买卖。领主可以按时得到他的税金,却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,不需要为驻军承当费用,不需要负责此地的治安。而提洛的居民们也可以省下很多麻烦,最少,不需要担心领主横征暴敛,不用担心驻军的野蛮欺压。城里只有一支小小的,由城镇议会雇佣的,负责治安的民兵小部队。

但是不幸的是,前一段时间,这个城镇遭到了一伙流窜的沙漠盗贼的威胁。

城镇议会不得不组织一支力量去追捕沙盗,他们开始招募雇佣兵。正当这时,从沙漠中走出来的艾修鲁法特来到这里。经历了漫长的沙漠旅行之后,他又渴又饿,疲惫不堪,而且身无分文,所以就应征入伍,然后没费什么力气就成了卫戍部队的队长。

追捕沙盗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,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。当三十个士兵在清晨时分,趁着沙盗们睡觉的时候包围营地之后,十一个沙盗的下场,只有战死或者被俘虏两种结局。

接下来,艾修鲁法特成了一个整天可以无所事事的队长。他在城里租了一个小房间,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。或者是他自以为重新开始生活。

走出门的时候,他看到一个小孩在门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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